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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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同海损(Gcneral AVerage)
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遭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的行为。例如,某一货船从上海驶往马赛途中,遭遇暴风雨,船身严重倾斜,即将倾覆,船长为了避免船只覆没,命令船员抛弃船舱内一部分货物,以保持船身平衡,这种抛货系避免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被弃货物的损失,应由船,货各利害关系方共同负担。
对承保货物运输险以后发生共同海损的处理,将在后面章节中作进一步的阐述。
(三)全部损失(Total 10ss)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全损在保险上有专门的定义,?单独海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特定利益方的损失,这种损失仅仅属于特定方面的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或船方。总之,它是不属共同海损的一种部分损失。同时,损失仅指保险标的本身的损毁,并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在保险保障危险所引起的损失中,单独海损所占的数量最大。例如,土畜产品出口公司出口核桃一百吨,保额人民币二十万元,在海运途中遭受暴风雨,海水浸入舱中,桃仁遭受水泡变质,贬值百分之四十,损失八万元。这种海损只是使土畜产品公司一家的利益遭受影响,跟同船所装其他货物的货主和船东的利益并没有什么关系,而因属于单独海损。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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