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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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保险监管机关,合理确定其下设机构
根据各国经验,保险中介管理不必设立专门的监管机关,可由保险监管机关实施统一监管。我国年月日设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对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鉴于目前我国处于保险发展的初期,基层保险业务较混乱,应立足于监管的高效性,将保险监管机构下设到地市一级,以便增加发现违法行为的可能性。新西方经济学家的分析结论。
其中,表示违约法数量,表示违约法被发现的可能性,表示违约法被发现后的惩罚,表示其他因素。
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是.违约法数量与违约法被发现的可能性和违约法被发现后的惩罚高低成负相关的关系山。只有违约法被发现,违约法者才会受惩罚,所以,通过强化保险的实施机制,增加保险监管的分支机构,才能增加违约法被发现的可能性。
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是强化制度实施机制的体现,但其下设监管机构受我国管理体制变革的影响和保险制度实施成本的限制推进缓慢。必须看到,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中介具有中介主体的广泛性、中介业务的分散性的特点。就保险代理人来看,目前全国保险代理人已获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有万,其中是个人代理人,管理难度极大,保险制度效率弱化。事实上,对尚不成熟的保险中介市场而言,增加制度的实施成本,适当下设保险监管机构,可提高现有中介制度的适应性、效率性,从而产生较高的边际效益。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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