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081-0388

我国政府对保险中介制度的供给(一)

wgups
1.9K
前言:针对保险业的混乱局面,历届政府都试图制定保险法规。1917年北洋政府商部也拟订了《保险法案》,后因北洋政府的解体而未出台。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也着手制定保险法,并会同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等部门,经过多次讨论修改,于1937年1月11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保险法》、《保险业法》、《保险业法实行法》。在《保险业法》中,制定了对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的执业规则、行为规则。

针对保险业的混乱局面,历届政府都试图制定保险法规。1907年前后,清政府开始起草保险法(当时称为《保险业章程草案》),并经过光绪、宣统两朝反复修改,但终因保险业是典型的舶来品,对保险业的立法管理缺乏必要的经验,保险法终未出台。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法律馆也曾聘请法国顾问爱斯嘉拉(译音)拟订《保险契约法草案》。1917年北洋政府商部也拟订了《保险法案》,后因北洋政府的解体而未出台。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也着手制定保险法,并会同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等部门,经过多次讨论修改,于1937年1月11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保险法》、《保险业法》、《保险业法实行法》。
  在《保险业法》中,制定了对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的执业规则、行为规则。如《保险业法》第十条:“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华民国领域以内设立支店或事务所或委托代理人或经纪人时,应呈请实业部核准并依法登记。”第二十条:“外商保险公司的经纪人,领有执业证者,其经营范围以通商口岸为限,并不得委托他人在内地代为经营或介绍保险业务。”第二十二条:“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华民国领域内设立支店或事务所,或委托代理人或经纪人代为营业或介绍保险业务者,须缴纳保证金(按实收资本或基金总额的15%),于设立时缴存之。”山这些规定对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保险公司的利益构成了威胁,因而受到外国保险公司的强烈反对。不久发生“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政府迁都重庆,有关法律也未能付诸实施。

- THE END -
字数:615
来源: 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80542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78451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大黄蜂13号(旗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额外赔付高
67541
守卫者7号
重疾多次赔、可选纯重疾保障
67451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512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3152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