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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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是一个以农为本的国家,在夏朝后期的奴隶制社会中,扬子江上商人们创造的分散危险的做法已被演进到更为直接的实物保险形式。在《夏箴》中记载“天有四殃,水旱饥荒,甚至无时,非务积聚,何以备之一。”意思是讲天灾有四种,会使人们遭殃,这就是水灾、旱灾、饥饿和荒芜。这四种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如果平时没有积聚粮食,怎么能应付这种灾害呢?虽然处于奴隶制生产水平极其落后的情况下,人们依然对于灾害及运用何种手段加以应付有了粗浅的认识。
到了周朝,对于救济保险的观念更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周公》说:“国无三年之食者,国其非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家其非家也,此谓之国备。”就是讲一个国家不储备三年粮食,那么这个国家就不像一个国家了;一个家庭没有3年积储,那么这个家庭也就不像一个家庭了,这就是国家之所以需要后备的道理。在周朝,就已经有了以粮食形式建立的国家后备仓储了,朝廷设有专门官职对仓储进行管理。
以后,春秋战国时代的“委积”制度、汉朝的“常平仓”制度、隋唐的“义仓”制度等等,都是以实物形式产生的救济后备制度。此外,在宋朝和明朝还出现了民间的“社仓”制度,在宋朝还有专门为赡养老幼贫病开设的“广惠仓”,这些都可以说是浸透了原始保险思想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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