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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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外保险实践中,意外保险人并不是对被意外保险人的所有损失都负有意外保险赔偿责任。只有当被意外保险人的损失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意外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1) 被意外保险人必须对发生损失的意外保险标的具有意外保险利益在意外保险利益原则中,我们已经知道,财产意外保险对意外保险利益时效的要求是全过程的,即从合同订立到意外保险事故发生,被意外保险人都必须对意外保险标的具有意外保险利益。否则,意外保险合同无效或失效,意外保险人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再者,如果意外保险事故发生时被意外保险人对意外保险标的不具有意外保险利益,事故发生并没有使被意外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根据损失补偿原则,意外保险人也不能对被意外保险人进行赔偿。
2) 被意外保险人必须遭受意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构成意外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要件有两个:一是损失必须发生在意外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保险标的;二是意外保险标的发生的损失必须是由意外保险责任所引起。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这个损失才是意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意外保险人才可能给予意外保险赔偿。
3) 被意外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是经济上的损失
如果被意外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不是经济上的损失,即不能以货币计量出该损失多少,那么意外保险人就无法核定此损失,更无法履行意外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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