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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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船舶意外保险合同概述
(一)概念
涉外船舶意外保险合同,是指以各类远海航行的船舶为意外保险标的,以船舶的海难损失为意外保险事故的海上意外保险。其意外保险标的包括:
有形的物资:有形的物资主要包括:船壳、船体;引擎、发动机、锅炉、燃料、物料和船员给养;导航装置、通讯等船舶属具;特殊船舶的特殊设备。
与船舶有关的无形利益:有关的无形利益主要有:运费、船舶租金、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营运费用、意外保险费、船舶增值、船舶抵押支付的贷款等。
(二)适用范围
其承保的船舶种类,比国内船舶意外保险广泛,可以是各种运输船舶;生产、生活船舶,如渔船、挖泥船、游艇等;也可以是建造中的船舶、水上仓库、浮码头和海上钻井平台、其他各种设备和动产。
(三)特点
承保期限长:涉外船舶意外保险可以承保从船舶建造下水开始,船舶营运、停泊以至最后报废拆船为止的整个过程的危险。
危险单位价值巨大:涉外船舶意外保险合同承保的危险单位的价值巨大,损失赔偿往往出现巨额赔款,因此,涉外船舶意外保险的意外保险人,通常以再意外保险形式,将自身承担的危险分摊给其他意外保险人。
意外保险事故涉及面广:意外保险事故涉及面广、时间性强,意外保险理赔时会遇到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如管辖权、适用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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