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意外险公司投资的原则之安全性原则
我国意外险公司投资的原则之安全性原则
所谓安全性,是指避免在投资上出现损失或危险。因为任何投资无不包含风险,即使是在银行的定期储蓄也可能要承担通货膨胀的损失,所以投资人投资时都要首先考虑资金的安全性,这一点对意外险公司尤为重要。因为意外险资金的大部分责任准备金具有共同准备财产的特点,在意外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是负债项目,因此,在其运用上,为了确保意外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及保户的利益,必须以安全性为其最重要的原则。否则,如果意外险资金的运用无法确保其安全,不仅不能发挥意外险投资的社会功效,而且会影响到意外险金的支付,动摇意外险公司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声誉。
为了保证意外险资金安全收回,意外险公司应不断地健全组织机构,并要科学的、有组织的进行调查分析,以避免危险的发生。要防止单纯凭直觉或经验办事。同时,要依据各地经济情况、产业结构和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决定投资方向,以保证投资项目的最佳决策。
此外,为了保证投资的安全性,还要坚持分散的方式。分散方式可分为类别分散和区域分散二类。所谓类别分散,是指资金的投放种类要多样化,因为,如果投资完全集中于某一事业上,则非常危险。比如将所有的资金孤注一掷投放于某种股票,旦失误,便会前功尽弃,诠部损失。所谓区域分散,即指在市场中运用资金,不应集中在二个地区,因为一个国家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往往不同。如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达,而内地经济则较为落后,为了防止因资金投放地区单一而产生的失误,就需要采取区域分散方式。因此,意外险业为了投资的安全,除了投放种类要分散外,还要分散于不同地区,甚至于不同国家,以避免同趋衰落的损失。
意外险公司为避免和解决投资上的损失,还应提存投资风险准备金,以便填补投资出现的损失,确保意外险公司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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