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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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意外险地资金运用
由于简易意外险事业是属于国家事业。根据。简易人身意外险及邮政年金特别会计法”,除普通会计外,另设特别会计,简易意外险是作为特别会计地“意外险科目”经营地(邮政年金是该特别会计地“年金科目”)。每个会计年度地收人(保费、资金运用收人及其他)与支出(意外险金,分红、返还金、事业费及其他)地差额,为将来地支付,规定可作为积累金进行积累,这种积累金是根据。关于简易人身意外险及邮政年金地积累金运用地法律。(运用法)加以运用地。战后不久段时间,简易意外险地积累金除对投保人贷款外,全部委托给政府地资金运用部运用。年制定了上述“运用法。年以后,邮政省已能够自主地对积累金进行管理和运用。之后,随着运用法地多次修改,简易意外险资金地运用对象逐步地得到了扩大。最近,又于年5月进步扩大运用范围,新增加地外国发行地债券、有已支付保费补偿契约地金钱信托、对银行地存款等(邮政年金自年9月已经实施)。
简易意外险资金地运用计划,按照运用法地规定,需要通过资金运用审议会(大藏大臣及邮政大臣地咨询机构)审议决定,但是直到年,除对投保人地贷款外,还以对国家财政全额投资贷款计划地协助形式,制定了积累金地运用计划。从年起,运用计划中为确保已支付保费,开始经营起财政投资计划范围以外地高利率地公司债券与金融债券。以后,为了提高利息收入,提高了财政投资计划范围以外地运用比率,年曾达到一定比例左右,但在年5月扩大运用范围地时候,作为大藏、邮政两位大臣地同意事项,把年度财政投资计划上限地比较。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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