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意外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意外险合同争议是指在意外险合同成立后,合同主体就意外险合同内容及履行时的具体做法等方面产生不一致甚至相反的理解而导致的意见分歧或纠纷。由于意外险合同比较特殊,主体之间的争议不仅会产生于投保人与意外险人之间,有时还会产生于投保人与被意外险人、被意外险人与受益人以及上述主体与第三人之间,因此,如何采用适当的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这些争议,对于投保人和意外险人来说,直接影响到各自的权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按照惯例,对于意外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
(一)协商
协商是指意外险当事人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本着合法和平等互利的原则,进一步磋商,对于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探讨可行的解决办法,在共同都能接受的条件下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纠纷。这种方式,是节约费用和快捷、有效地解决合同争议的好办法,而且还能增进彼此的了解,有利于合同的继续执行。
(二)调解
调解是指在第三者主持下,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方式。根据调解时第三者身份的不同,意外险合同的调解分为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
行政调解是由各级意外险管理机关主持下的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则是在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从法律效果来看,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就该争议提交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解决,而不能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则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仲裁调解协议或司法调解协议,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争议提交仲裁或提交诉讼。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