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3月公开招考37名工作人员启事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公开招考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本次拟招考工作人员
37
人,具体职位参见。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招考对象。
2011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招考对象区分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两类。
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本公告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以下人员只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①市内、外户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
②2011年毕业的留学生。
其余人员只能按社会人员报考。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报考人员为市外户籍的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深圳生源或深圳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市内”要求的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
配偶具备深圳户籍但本人属市外户籍,且符合职位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市内”要求的职位。
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则大专、本科学历的不能报考;
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职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必须有与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书。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必须有“学士”学位。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原则上以专业代码作为判断标准。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
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经济法”,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经济法”,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工商管理”,则不符合要求。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与职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在“与职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没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报考的年龄统一要求为40周岁以下,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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