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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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安置房税收规定:1.安置房的代建环节应缴纳哪些税?缴纳多少?安置房的代建有以下两个环节需要注意:一是承建单位,即施工单位,需要按规定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及其它相关税收,如企业所得税等。二是建设单位委托有关单位代建的,比如某房开公司。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代建行为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由委托方自行立项;二是不发生使用权或产权转移。对纳税人接受建房单位委托,为其代建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的行为,需要按规定缴纳 服务业 代理业 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等。
2.安置房的销售环节应缴纳哪些税?缴纳多少?安置房的销售,我们举个例子,如某村委会将安置房销售给本村村民,视同房开企业销售房屋,需全额缴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费,并开具发票,以此作为办理产权登记的依据。
3.安置房转移给安置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要交哪些税?安置房转移给安置户,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立项单位如某村委会,应当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安置户需缴纳契税。
4.安置房有没有纳税优惠政策?按目前政策规定,因房屋、土地拆迁后重新重受房屋、土地权属的,不论补偿前后是房屋或土地、住宅或非住宅,对超出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助总额的部分,统一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5.自建自住住房自建自用的住宅对外销售,如纳税人未享受相关营业税优惠,经当事人现场签字同意,根据浙地税[2005]303号文件的精神该套房可享受营业税优惠,但仅限于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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