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失业人员弹性就业;每月社保补贴495元

从明天起,通过从事家政服务、果蔬零售等工作实现“弹性就业”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将能享受到每月495元的社保补贴。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以解决失业人员弹性就业后担心的社保问题。 何为“弹性就业” 根据劳动部门的通知,弹性就业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规定的社区范围内实现就业,并取得合法劳动收入的就业方式。弹性就业包括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在区县、街道、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保健按摩、服装织补、果蔬零售、小百货、早点、居民老小饭桌、下水道疏通和送煤气罐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社区服务项目。但上述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不属于弹性就业范畴。
如何领取补贴 从明天起,本市失业人员连续实现弹性就业满30日后,只要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办妥就业登记手续,并在社保所参加社会保险,且月劳动收入高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两倍,就可以享受到每月495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失业保金暂时停发 根据规定,对于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进行弹性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后,需要暂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再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弹性就业人员,应于每月15日前向社保所如实报告弹性就业情况。不再具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后,应在30日内告知社保所。 补贴最长发5年 在弹性就业者符合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的前提下,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及中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累计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弹性就业人员,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职介中心存档。存档时持的,可享受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的50%缴纳存档费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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