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万最高报85%报销大病
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万最高报85%。2014年1月1日起,参加新疆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生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从目前的3万元调整到9万元,超过9万元的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二次报销不封顶。这得益于乌鲁木齐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障制度。
消息报道以来,许多参保居民咨询报销标准变化、报销怎么算账等,对此,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人员进行了进一步解答。
基本医疗保险 9万最高可报85%问:新政策实施后,住院医疗费待遇享受有何变化?答:2014年1月1日起,凡是参加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然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资格,个人不需要再缴费参加大病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即一个自然年度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总和,由3万元调整为9万元。参保城镇居民患病后,年度内住院费用累计在9万元以内的,一级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85%,个人自付15%;二级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70%,个人自付30%;三级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5%,个人自付45%。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可再次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偿。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按50%予以补助;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按55%;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按60%;20万元以上部分按6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三级医院住院花18万 多项报销后,自己付6万多问:新政策实施,具体的报销过程是怎样的?怎么算?答:根据参保居民的用药、诊疗等不同情况,比如是否使用了需要先行自付的药品、自费药等,最后报销的金额会不同,但报销过程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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