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边缘家庭;如何享受政策温暖
2014年11月20日,西安市出台了,涉及五个方面22项具体措施,对低保和已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大福音。但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在我市各个社区还有不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标准,但同样面临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他们的生活状况如何?“意见”的推行会不会让他们的生活也得到改善?遇到特殊困难,他们能享受到哪些政策关照?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案例一:
实际生活费不到300元
“老伴去世,我们花得太多太多。”看着自己仅有的40多平方米,但收拾得非常整洁的房子,66岁的杨大妈忧虑地说,有时我都想把房子卖了还账,租房住。后来,还是在自己亲戚的劝说下,她才打消了这个念头。“咱不赖人账。”面对10多万元的外债,老人最担心人家“催债”。
据杨大妈介绍,两个子女成家后,近年来她和老伴相依为命。“每月3000多元退休金,扣除买药的花费,两人生活没有问题。”去年为给老伴看病,一个礼拜花去了20多万元,但最终老伴还是“走”了。子女家的情况也不好,老伴过世后,杨大妈独自生活,每月1400多元的退休金,扣除六七百元的药钱,再存500元给人还债,真正用于生活的不足300元。
“你看我阳台上都是萝卜白菜,这都是超市搞活动时买回来的。”杨大妈说,平时她吃肉的机会很少很少。前阵子自己在家突然晕倒,送到医院又花了9000多元,医保仅报销了3000多元。“有时我也想让社区帮我找份工作,但身体却不争气。”杨大妈说,我真的想干个家政啥的。
“低保标准是人均收入不足510元,杨大妈有1400多元退休金,她的情况不符合低保政策,低收入家庭的标准是低保的1.5倍,人均收入不足765元,她同样不符合,但实际生活确实困难。”陪同的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说,在他们3000多户的社区中,低保户有41户,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有1户,类似的低保边缘家庭有39户。摸底的低保边缘家庭和低保户基本达到1∶1的比例。虽然边缘家庭的生活也很困难,但因为有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实际他们却享受不到低保政策的温暖。
案例二:
老娘瘫痪母子陷入困境
“你坐,你坐!”见到记者,瘫痪在床的杨流芳老人边咳嗽边招呼着。“老人家今年高寿呀?”杨流芳老人口齿清楚地说:“今年都88啦!”老人的儿子介绍说,因患有脑梗、糖尿病,老人瘫痪在床已有四五年了,一点都离不开人。在儿子的精心照料下,老人气色和精神状态都还不错。无聊时,她便打开收音机解闷。
“6年前我离异后,和老娘一起生活。”杨流芳的儿子说,他今年51岁,五年前因高血压、脑淤血落下三级残疾,到现在“半个身子还不行”。原想着雇个人管老娘,自己出去打个工,但一打听“每月得2500元”,算上打工挣的也雇不起。因为要照顾老娘,加之自己身体不行,没有其他收入,母子俩只能靠老人每月1180元退休金凑合。
“我每天10块,我妈得20,每月光药费都在900元左右。”老人的儿子说,剩下不到300元,不但要顾生活,还要交公租房的租金、电费等。每年他还要交2000元的居民社保……“我27岁的儿子刚成家,条件也不咋样,这几年多亏了我身边朋友的资助,不然日子都过不下去。”老人的儿子说,过去自己干过装修,身边有一些“耍得好”的朋友,靠这些朋友的资助才得以维持。
“我也想申请低保,但人家说我妈有1180元退休金,超出了人均510元的标准,够不上低保条件。”老人的儿子说,现在他们啥政策都没有享受。
解决途径:
有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
“两口子都有退休金,但一个人有病就不行了,类似因病致贫的情况在我市多个社区都存在。”朱北社区主任安强介绍说,根据他了解到的情况,一个正常家庭如果突然出现一个类似尿毒症之类重大疾病的患者,他们的生活就困难了。但按照低保政策要求,510元的标准不能突破,这些人就难以被纳入低保范畴。
“低保是政府给予困难群众最低的生活保障。”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侯勇介绍说,在稳步推进实施低保的同时,为扩大对困难群众的覆盖面,2012年起我市对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在1.5倍以内的困难群众,通过“低收入”认定也纳入救助范畴。2014年11月出台的,将低保标准由480元提高至510元,在改善低保户生活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覆盖面。“意见”将临时救助标准最高金额从6000元提高至8000元,患重大疾病救助对象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也加大了对普通困难群众的扶持力度。
据介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普通困难群众,遇到突发重大性困难生活难以维持时,可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可申请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主要针对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原则是救急救难,条件是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按照分类施救的原则,救助范围包括危重疾病,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贫困家庭的高中生、考上全日制院校的应届大学生,无力支付学费的教育资助等。执行新标准,目前临时救助最高限额已提高至8000元。
“医疗救助与各类医保衔接,发挥着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底线作用。”侯勇说,符合患重特大疾病条件的普通困难群众,在住院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报销比例已提高到30%,年累计封顶线为每人1万元。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超过1万元的,还可申请二次救助,年累计封顶线为每人两万元;慢性病门诊救助,每人年累计可享受500元救助,花费较大的,每人年累计救助不超过800元;对患有尿毒症、血友病等23种重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在门诊治疗救助按照住院标准予以救助。
社会关注:
社区、企业多渠道协力
“低保政策很好,但认定起来却非常难,稍有疏忽就可能激起民愤。”安强说,根据个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没房、离婚、没有工作是符合低保条件的,但走访调查或从匿名信中反映,他们的实际生活却不是这个样子。由于严格执行低保政策,近年来他们社区的低保户已由过去的150多户减少至33户。对低保之外确实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他们会力所能及地在就业、慰问等方面予以照顾。
“让真正需要的人享受政策温暖,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太难。”马军寨社区主任尚维华介绍说,以低保边缘家庭为例,咱们知道群众的困难,但政策是刚性的。对低保政策照顾不到的边缘家庭,有条件的情况下,社区尽可能予以倾斜。为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冬日的温暖,春节前社区还准备申请救助20户困难家庭;结合“党员进社区”活动,拟与“进社区”党员协商开展节前看望慰问、送温暖活动;在社区积极开展“微心愿”认领活动等,让边缘家庭感受到大家的关心和关爱。
“针对低保边缘家庭的实际困难,符合临时救助的我们都会提醒,符合医疗救助的我们都会帮着申请。”东仓门社区主任段建林说,结合当前的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她认为目前的低保标准还有些偏低,应该通过提高标准,让政策涵盖的群体更广一些。对因病、因学或突发情况致贫等情况,无论通过临时救助或医疗救助,扶持的力度还应该加大。
“困难群众本身就是一个社会问题。在政府扶持救助的同时,社会各界不应该袖手旁观。”结合新城区开展的“美居行动”,市民王先生建议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辖区爱心企业、社会团体、社会爱心人士和热心居民的积极性,通过帮扶、共建、献爱心、微心愿等多种渠道或方式,为更多有实际困难的群众提供“一对一”“点对点”“定制化”等贴心的帮扶,让他们真正感受并共享发展的成果。
政策倾斜:
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低保审核权在乡镇、街道,审批权在各区县民政局。”侯勇介绍说,从近两年严格管理情况来看,目前全市低保人数已由原来的32万下降到23万,但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只有3000多,这与各区县实际以及低保人数都不成比例。
“低收入认定需要和低保类似的程序和资料,一经认定可享受部分低保政策,但没有低保金。”柏树林街道社会救助办公室民政专干邢华丽介绍说,根据碑林区,目前已实施的救助项目有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殡葬救助、临时救助和住房保障。其中,教育资助对考上全日制大学本科的低收入家庭一次性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住房保障可以实物配租,也可领取人均93.5元的租金补贴;殡葬救助最高标准为1000元。
“低收入家庭认定期为一年,去年全街道认定的有30户,今年只有6户。”邢华丽说,低收入家庭减少主要还是因为没有低保金,加之政策面窄,扶持力度不大。结合我市新出台的“意见”,邢华丽建议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还是尽量申报,因为政策还在完善调整。以教育资助为例,目前又新增了学前教育阶段,每年750元的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教科书费,考取高中还有一次性3000元资助。
“新‘意见’鼓励企业参与的方式非常好。”段建林说,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输血不如造血,要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通过给予税收优惠,贴息贷款,鼓励企业为低收入家庭成员提供就业机会,既可以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也可以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
据介绍,围绕农村、城镇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特困人员等6大块,2014年我市预计投入各类资金在9亿多元。继12月底,民政、工会和福彩中心对1000户特困职工和困难户“送温暖”之后,春节前我市将对市级直属企业困难职工、区县困难家庭、优抚对象等10多类,涉及40多万困难群众进行慰问。根据国务院颁布,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临时救助办法,并有意加大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的扶持力度,让遭遇突发状况或大病患者家庭得到更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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