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四措施确保城乡低保政策落地
为使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更有保障,宜章县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四项措施,严格规范管理,加大违规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要求,该县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对本辖区内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的农村特困家庭依程序进行核批;制定核算、评估和认定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根据原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对象、保障类别和补助标准,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分类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和保障水平。目前,该县城镇低保最高月人均补差330元,农村低保最高月人均补差165至220元。截至第二季度,全县为5700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资金近800万元;为23000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资金近1700万元。
二是实行低保信息公开。该县分别以乡村两级和县民政局为公示公开主体,先后对低保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上墙公示和网上公开,公示公开信息内容包括享受低保政策对象所在的乡镇村庄名称、户主姓名、低保证号、享受年数、保障金额等方面,杜绝选择性公示、不完全公示现象,确保低保核批工作及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
三是复核检查执行情况。该县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将低保资金优先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保证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抽查复核、政策宣传等工作需要,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和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四是加大违规责任追究。该县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清理行动,强力纠正城乡低保经办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人情保”、“关系保”违规现象。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部门负责人,以及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对骗取低保待遇人员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低保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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