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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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交管部门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2015年度机动车检验和大中型准驾记录驾驶人审验全面启动。为避免月底扎堆验车,交管部门提示,当月应验车辆可按号牌尾字号,在对应的时间段内办理检验手续。
机动车逾期不参加检验继续上路行驶的,将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记者从天津交管部门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2015年度机动车检验和大中型准驾记录驾驶人审验全面启动。为避免月底扎堆验车,交管部门提示,当月应验车辆可按号牌尾字号,在对应的时间段内办理检验手续。 机动车检验自2015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机动车行驶证签注“检验合格至2015年某月有效”章的,应当按照检验合格有效章签注日期对应的月份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也可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前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大型客车、校车除外)。
适用6年内免检政策的天津市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代办人)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信息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相关手续到交管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以500元罚款;未按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将处以200元罚款;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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