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责任险不等于旅游意外险
杜女士日前讲述了她的遭遇和不解。杜女士利用女儿毛毛暑假期间进行某旅行社承办的三日游,并在出游前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其中注明旅游途中的各种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等。没想到,好动的毛毛在爬山时一不小心从半山上跌下,在医院住了5天,花掉各种费用近5000元。杜女士在伤心之余,忽然想起自己和旅行社签了协议,并且其中就包括保险费用,于是就赶往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说“您投的是旅行社责任险,并没有投保我们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所以我们保险公司不能给您理赔”。难道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旅行社责任保险不等同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在旅行社责任保险中有“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但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是有区别的。首先,承保的对象不同。保险公司承保的对象是旅行社。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旅行社依法对受害人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并非是责任保险事故中的人身伤害的受害者,而是投保责任保险的旅行社。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是被保险人,就是人身事故中的人身伤亡的受害者。其次,保险赔偿责任的性质不同。旅行社责任保险承保的是旅行遭由于自已的过错而对他人人身伤害应付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全是一种保险责任,这种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人身伤害的不同程度的经济赔付责任。再次,受害者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不同。旅行社责任保险中的受害者只是与旅行社发生民事关系,受害人可以通过旅行社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而不能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责任险,所以保险公司只能根据旅行社所具有的保险利益的多少替旅行社向受害者赔付。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人身事故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专家提醒大家,旅行社责任险和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是不同的,外出旅游时除了了解旅行社是否向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以外,不要忘记自已还要向保险公司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