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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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针对开发商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象,成都公积金中心于本月会同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明确要求开发企业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尊重购房职工选择贷款方式的权利。 通知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建立贷款合作关系;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对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人,不得拒绝购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开发企业,我们将予以处理。”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说,违规的开发企业,将被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甚至暂停其项目的网上签约,并将其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
另据了解,今年成都公积金中心启动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截至11月,共开展五轮集中执法行动,151家单位受到行政执法立案处理,目前已有115起结案。企业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或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将作为企业警示信息在成都信用网上予以公示。目前,已有23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被上网公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促使大量企业尤其是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营、私营企业主动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截至10月末,成都新增缴存单位2244家,新增缴存职工33.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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