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监局治理寿险销售误导

上半年,河北保监局按照“突出重点、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指导方针,坚持强领导、固基础、严监管的原则,深入推进销售误导的治理工作,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半年来,通过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实施,行业思想认识明显提高,防控措施不断完善,社会监督逐步加强,综合销售误导工作已经在河北省形成一定的声势,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河北保监局将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思路,不断将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推向深入。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内部处室监管联动机制。发挥寿险、中介、稽查等处室整体合力,整合监管资源,对公司、代理机构同查共处,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与银监局沟通联络,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共同加强对商业银行兼业代理销售行为的监管。
注重风险防范,确保行业稳定。加强市场跟踪监控和退保风险、满期给付风险的排查工作,摸清市场底数,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工作。 加大查处力度,发挥监管导向作用。认真落实保监会专项检查安排部署,坚持快查快处、即查即处、严查重处的原则,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检查工作。通过巡查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对公司电话回访、产品说明会、培训会、银行代理网点等重点环节实施不定期检查,不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培训职业道德 根治为从源头上根治销售误导思想,遏制销售误导行为滋生,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寿险业讲师职业道德培训制度;全面推行以防范、杜绝销售误导为核心的讲师职业道德培训工作。编制培训内容。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经过广泛调研,统一研发《寿险讲师职业道德培训讲义》课件,详细阐释治理销售误导与行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销售误导的具体行为表现、中反对销售误导的相关条文、讲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和寿险讲师在治理销售误导中的积极作用等销售误导相关重点问题。 明确培训对象。要求各公司对在册的专兼职讲师、组训、辅导专员进行专题培训。 提出培训要求。要求相关人员每年最少轮训一次,每次必须保证两课时的授课时间。为确保培训效果,要组织通关考试并记录成绩,以备协会督查。
上半年,辽宁保监局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误导综合治理。 针对人身险市场产品说明会开办门槛过低、管理存在空白、误导行为频发的现状,出台《辽宁人身说明会管理指引》,通过规范产说会召开主体、召开内容和召开程序,有效防范销售误导。
制定《辽宁人身保险产品销售“十不准”》,从销售资质、宣传材料、分红演示、推销话术、风险提示和客户签名等十个方面提出禁止性要求,并大力宣传,积极营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环境和氛围。 确定治理销售误导“五条监管红线”,即: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混淆保险产品概念、隐瞒合同重要内容、篡改客户信息资料、提供虚假产品信息等。
上半年,内蒙古保监局重点治理寿险销售误导等问题,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在走访调研、摸底调查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实施方案》,并采取了有效措施,治理寿险销售误导问题。 组织公司开展自查自纠。从3月份起,自治区各公司围绕销售资质、销售培训、宣传资料、销售行为、客户回访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共清查保单约500万件,查实问题件保单约占30%。按照总体工作要求,预计各公司将于9月底前完成问题件的整改工作。 加强专项现场检查。保监局以银保、电销以及个人代理渠道销售管理、销售行为以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对市的10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了销售误导专项现场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开展督查工作。上半年,保监局共抽调28名干部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区12个盟市保险市场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重点对综合治理车险难和寿险销售误导工作以及规范市场秩序情况进行了督查,共实地督查地市级及以下保险机构53家,确保各项监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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