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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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致使公众伤害的问题突出。火灾责任事故极易导致社会纠纷,影响社会安定的原因往往是经济赔偿问题,特别是一些火灾涉及群体利益,赔偿金额巨大,如果受害人得不到及时赔偿,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如果责任人投保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协助处理并提供经济保证,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将使矛盾得到缓解,有助于维护社会公众的安全利益。 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无论对保险机构还是商家来说,都是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属于对社会有好处,但对市场缺乏必要吸引力的产品。许多商家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概念不是很清晰,都抱着侥幸心理。完全指望依靠商家的自觉性,任其自愿投保效果不会很理想。
各试点市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途径、多形式地宣传,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各界宣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有关知识和功能。并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关注、参与、支持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这一次是先在长株潭“3+5”城市群试点,但火灾风险并不仅仅只存在这八个市,而是全社会普遍存在。没有纳入试点的市州也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提高社会公众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认知和理解,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为全面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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