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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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讯云南省从2010年开始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范围不断扩大,投入逐年增多。2012年,公众责任险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版纳、普洱、迪庆、保山和临沧5州市的22个县区市,共投入1663.5万元保费,野生动物损害损失3023.81万元,赔偿2900多万元,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标准提高,受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人员死亡的重大案件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20万元,是政府补偿的2至4倍。人员受伤案件,除支付医药费外,按合同约定支付施救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伤残补偿金等有关费用。财产损失案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赔偿,约为政府补偿标准的2至4倍。
二是调查及时,损失评估更加准确。保险公司开展调查、评估工作,避免了过去调查不及时,多报、重报损失的情况。即第三方的介入发挥了较大作用,克服了过去由于体制、机构的弊病和人员不足等原因带来的问题和困难,使评估结果更加准确。
三是理赔跟上,受灾群众及时获得赔偿。政府补偿一般在下一年度进行兑现。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根据群众报案及时查勘、定损和理赔,受灾群众能够在受灾后的下月或下一季度获得赔款,大大缩短理赔时间,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受到群众充分肯定和赞扬。
四是以人为本,促进了社会和谐。由于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得到及时、合理赔偿,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了群众与政府的直接冲突和矛盾,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受到群众充分肯定和赞扬。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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