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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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驾驶证已经过期没有办理年审,玉林城区个体司机梁某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日前,梁某的家属拿着有关凭证,向梁某身前投保的一家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在查明情况后拒绝了梁某家属的理赔申请。
2006年8月2日,梁某为自己的货车办理了从2006年8月3日0时至2007年8月2日24时为期一年的车辆损失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双方还对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保险人负责赔偿条款进行了约定。上月25日,梁某驾车前往贵州送货途中不慎翻下一处山谷,造成车辆损坏、梁某当场死亡的悲剧。处理完丧事后,梁某的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的车损险理赔金及8000多元拖车费等相关费用。
6月6日,保险公司向梁某的家属出具了拒赔通知书。原因是:“经核实,驾驶员梁某在事故发生时驾驶证已过期,属无证驾驶,依据保险条款规定,公司对该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梁某的家属不服,欲请律师帮打官司。律师在了解情况后明确地告诉他们,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是按合同约定来办事,没有过错。车子发生事故时,梁某所持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未按规定进行审验。
不论是交管部门还是保险公司,都不能认定梁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合格的驾驶员,其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他们打这种官司只有输不会赢。经律师一番解释和劝说,梁某的亲属最终放弃了打官司想法,无奈地咽下驾照过期不年审带来的苦果。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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