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所有有效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要约与承诺、对价、当事人具备行为能力以及合法动机。
l.要约与承诺。当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建议交换某标的物时,交易就开始了。提出交换建议是要约,如果另一方同意该建议,就称为承诺。要约必须尽量确切,表达清楚。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不含糊的、:表达清楚的。合同各方当事人必须就同一条件达成协议,双方意见必须一致。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填完申请书时就提出了购买保险的要约。如果保险人接受要约,就同意承保。值得注意的是保险代理人,他们推销保险产品时,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出售保险的承诺。只有当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时才意味着对要约的承诺。
2.对价。合同双方交换的代价就是对价。对价是合同各方当事人给予其他当事人的补偿。对价可以是有形的,如金钱;也可以是无形的,如承诺,即做某事或者不做某事。凡有效合同必须存在对价的交换。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给出的对价是一种承诺,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向被保险人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承诺。也就是说只有发生了承保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才同意赔付。如果该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并未发生,保险人不必赔付。与保险人的承诺相对应,被保险人必须缴纳保险费并承诺遵守保险合同的条款和规定。
3.当事人行为能力。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旨在避免一些人从那些根本没有行为能力来理解合同的人身上获得不当利益。
4.合法动机。保险合同必须具备合法动机,即法律允许的意图和目的。例如,以赌博方式为名人的生命购买保险,或为其他无合法利益的人购买保险,都是不能实施的保险合同。如果受益人企图从缺乏可保利益的合同中得到好处,法院将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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