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要树立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从保险的意义上讲,风险是在特定环境下某种随机事件发生后给人的利益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具有客观性,是客观存在着的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从总体上看,风险及其损失具有必然性,无论科学技术多么先进,人类采取措施多么完善,风险及其损失总是防不胜防的,况且伴随科技进步与人类生存空间的拓展,新的、前所未有的风险正源源涌现。但是从个体上看,风险及其损失又是随机的、偶然的,因而是不确定的。不确定性是风险的本质,所谓不确定性是指风险及其事故发生与否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以何种状态发生及其损失后果的不确定性。因此;在保险界,风险的通常定义是:风险是指损失的客观不确定性。
世间万物都处于永恒的变化之中,人们的主观意识对于客观世界变化的把握始终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因而是有限的。意外的变化或难于确定的因素永远存在,构成了风险产生和存在的客观基础。风险意识是人们对客观风险及其危害认识的反映,受人类风险环境因素的制约。风险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伴生现象,人类生存的环境从来就是一个风险的环境。在原始经济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界的依附性极强,自然界的重大变化、部落冲突、瘟疫及战争等风险因素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存,而且这些因素是简单明了并可为所有的人直接感知的,因而人们的风险意识极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自然界对人类的危害逐渐让位于人类自身社会政治经济行为风险所引起的危害。尽管风险因素要远远多于史前,其危害也远甚于过去,但风险反应链的延长反使人们不易直接体验到它的存在和危害,人们更容易把握的反而是自身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国家组织与社会秩序的强大。特别是在小农经济意识极强的民族中,风险意识大为退化。只是在商品经济得到充分发展的社会里,风险意识成为并始终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即使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风险意识的发展也是渐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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