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基金的发展
在我国,保险基金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初级阶段。根据{2002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2年年末全国11 128万职工和3 608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企业参保职T9 090万人,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3 333万人。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 171.5亿元(其中当年征缴收入2 551.4亿元,比上年增加459.6亿元,增长22.0%;当年中央财政补助408.2亿元),支出2 842.9亿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1 608.0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目标基本实现。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这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指基本养老保险)也由过去的现收现付制改为“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部分积累制,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筹资则属于完全积累制。过去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是采用现收现付制,即以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养老金,不保留储备金,所以,就不存在保险基金的积累,也不存在为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投资的问题。但是,随着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采用部分积累制,以及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采用完全积累制的筹资方式,逐年积累起来的养老基金的数额将不断增大。截至1996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700多亿元。逐年积累起来的巨额养老基金是为几十年以后的人口老龄化做准备,而在动态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使这些逐年积累起来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贬值的风险。为了满足到期支付的需要,保证退休职工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会下降,而且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就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我国保险公司近年业务有较快发展,收取的保费迅速增长,1997年保费收入为1 072亿元,2000年增加到1 596亿元。保费收入的资金投向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从1997年以来,我国已经几次下调存款利率,国债利率也随之下调,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效率受到严重挑战,因此,各保险公司纷纷呼吁扩大投资渠道。在此背景下,1999年月10月,保险公司被批准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这一间接方式进入股市,但购买比例有明确限制,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0%。而2001年初保监会公布的数字:8家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金额中绝大多数都超过10%,达到15%。
保险基金的固有特点决定了其必定要非常注重资金的安全性、长期性以及资产的流动性,这是“险”字证券投资基金的新风格。与封闭式基金相比,开放式基金更能适应保险资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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