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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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市计生家庭再出新举措,第一新增加了意外伤残,第二被新增加了意外伤害医疗费和疾病住院医疗费的保险责任。同时,对保险金额大幅调整,最高保额5万元。
新增两项保险内容首先,在保险责任方面新添了两条内容:第一被保险人在除享有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以及疾病住院医疗费等五项保险责任外增加了意外伤残保险;第二被保险人除享有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等三项保险责任外又新增加了意外伤害医疗费和疾病住院医疗费的保险责任。最高保额调整为5万元对保险金额调整为:针对第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由原来的15000元提高到现在的50000元。新增意外伤残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
对农村双女户家庭的子女意外身故、疾病身故以及意外伤残的赔付由原来的每人享受50%保险金赔付变为现在的每人享受100%保险金额赔付。针对第二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由原来的20000元提高到现在的50000元。
新增意外伤害医疗费,保险金额为10000元。新增疾病住院医疗费,保险金额为10000元。参保计生家庭只负担10元2012年以来,我市与西安分公司合作开展计生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全年每份保单保费50元,市、区两级财政负担40元,参保计生家庭负担10元。2012年,市计生委率先在3个区县开展试点,2014年底,逐步将参保试点扩大到雁塔区、高陵县、蓝田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全部计生家庭,以及新城区、碑林区等12区县30%符合参保条件的计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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