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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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从今年起,本市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保待遇的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将首次可以通过网上认证的方式进行。
本市从2010年起开展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居住国外和居住外埠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需要出示材料进行认证。为了减少参保者办理手续的环节,同时提高效率预防作假,增加认证的真实可靠性,从今年起,本市将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异地人员不必再两头跑腿或邮寄材料了,认证工作可以通过网上操作。
2013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非本市户籍或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均须参加2014年度的异地资格认证。 住地已开通网上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将收到参保地寄发的“网上认证表”,居住地尚未开通网上认证的,将收到“回寄认证表”。领取待遇人员在收到认证表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目前居住地的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社保所进行资格认证。 通过网上认证方式办理的,“网上认证表”由认证地留存,认证结果通过网上传保单现金价值超过已支付保费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认证手续的,领取待遇人员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盖有协助认证机构公章和本人签字的“回寄认证表”装入回邮信封寄回所在单位。 此外,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于2014年9月起暂停支付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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