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为外来农民工设综合保险

263万农民工生老病死有了基本保障 上海为外来农民工设综合保险
作为我国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上海市委、市政府及时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了一系列切合农民工实际的保障措施。
为外来从业人员设立综合保险制度,这在全国是首创。这项保障落实了农民工最为关注的养老、医疗、工伤等三项待遇,使来沪务工农民的生、老、病、死有了基本保障。到今年9月底,参保的农民工已达263万人,累计有2.5万名农民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330万名农民工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有195万名农民工领到了一年以上的养老补贴凭证。 建立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有效遏制了黑中介对农民工就业权益的侵害。设立在闵行、松江、嘉定区的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用工招聘及培训信息查询、办理综合保险卡的查询、挂失和补卡等各项服务,受到了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的普遍欢迎。 24小时接受举报的劳动保障监察,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综合保险费的查处力度。市劳动保障部门还不断完善小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建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快速垫付机制。在外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
在上海市政府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各职能部门也热情地为外来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让他们和上海市民一样,愉快地工作和生活。教育部门建立了针对农民工的就学管理体制,对40多万同住农民工子女实施了义务教育;发改委和公安部门积极在农民工中实施居住证制度;卫生部门将农民工与本地市民一样纳入职业病防治范围,并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儿童免疫保健服务范围;计生部门对农民工实行属地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并在全市范围建立了10家流动人口孕产妇特约分娩点;综治办和公安部门在本市组建了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加强对农民工相对集中居住的地区的治安管理;房地资源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构建居住证制度与房屋租赁制度相衔接的管理服务机制,规定了农民工的基本居住条件和安全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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