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购买保障性住房;可用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购买保障房可用公积金作首付 房产证要增加名字怎么办?买二手房付了大部分房款但还未办过户手续,应如何规避风险?什么时候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可申请提取?居住保障性住房期间,房子出现问题找谁维修?如何开具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市国土房产局进行详细梳理,并不断推出便民服务举措,以此让百姓更加了解政策,更加方便办事。
第18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配租咨询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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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
1、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姓名,可以增加配偶的名字吗?如何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缴纳哪些费用? 答:按照现行规定,可以增加配偶名字。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所需材料为:夫妻有关增加配偶为共有权人的书面协议、结婚证、房产证、申请书、身份证等。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需缴纳工本费和手续费。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调整的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故此类权属登记免征契税。 2、房产证要增加子女、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的名字需要如何办理? 答:如果要将产权份额转移给子女、父母或者兄弟姐妹,要按照交易业务办理。 3、我的房子2003年就买了,为什么到现在产权证还没办下来? 答: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厦门经济特区土地房屋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办理产权证,应先由开发商申请项目权属初始登记,再由购房人申请办理分户产权登记。因此,办理产权证的前提是该房产所在的项目已办理权属初始登记。在此过程中,若开发商迟延申请,或申请了但未能提供完整、合法资料的,如房屋未按批准要求建设未整改,未通过竣工验收,增容部分未办审批手续及缴交相应地价,超占红线等等,则无法办理项目权属初始登记;若已办理项目权属初始登记,但购房人未申请,或提供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都会导致购房人无法及时取得产权证。建议你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项目权属初始登记,再申请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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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
4、我购买了某处二手房,并已入住,但尚未去国土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昨天在报纸上看到业主又把房子出售给他人的交易公告,我能否要求国土房产局限制该房产交易? 答: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你未与业主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故该房产仍属于业主所有。在此情况下,业主与其它买方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若该房产无权属限制且买卖双方提供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构没有权力限制房产交易。若要限制业主转让房产,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财产保全,登记机构将依法协助法院办理查封登记。 5、我与房东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已支付大部分房款,房子已交付给我使用,但因卖方原因,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担心房东将房子再卖给他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六十八条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因此,建议你与房东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以防止一房多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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