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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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4557元 最低90元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将有最高最低限制。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政府批准,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原放宽到15%的106家单位暂保留。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但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46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及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上限为4557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90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每年将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限标准将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厦门市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予以计算调整并公布。
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在2009年10月1日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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