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所得来源地确定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
考点一、纳税人和征税对象(★★)(10年单选、10、11年判断)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人即包括“自然人”又包括“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扣缴义务人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
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形之一:取得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分类:
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义务居民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上述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
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2010年)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1年)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010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选项A、B、D均不符合居住满一年的规定,所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考点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0年多选)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两者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同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010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中,正确的有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D.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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