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仲裁委召开保险类仲裁员业务研讨会
10月24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在七星台宾馆召开保险类仲裁员业务研讨会,来自驻济高校的教授、律师事务所主任、保险公司法务总监等27位保险类仲裁员参与研讨并审议《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仲裁案件审理指引》。
济南仲裁委员会主任王道忠出席研讨会并讲话,副主任魏玉良主持研讨会。
王道忠主任在讲话中表示,保险类案件一直是本会受理的主要案件类型,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在保险行业开拓力度的增强,保险类案件受理数量及标的额一直呈现增加趋势,且案件出现事实复杂且标的额高的特点,往往在合同条款的认定、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难度,有时造成同一案件在仲裁实践中会出现不同的审理结果。鉴于此,由魏玉良副主任牵头,把近两年保险类案件中涉及的典型争议整理成议题,希望大家通过交流、思辨,形成共识,以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提升本会的办案质量。
在研讨中,与会的保险类仲裁员围绕机动车辆保险纠纷同时涉及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付问题、第三者责任险的三者损失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年度)问题、机动车辆保险中各项损失和费用如何支持的问题、被保险机动车的主车和挂车分别投保发生事故如何理赔的问题、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车辆实际价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如何从证据上认定申请人已经支付三者各项损失的问题等机动车辆保险纠纷中常见的15个问题,结合各自在仲裁实践中处理过的典型案例积极发言,各抒己见,会场出现多次讨论高潮。经过深入热烈的讨论和观点碰撞,大部分问题形成一致意见。
随后,与会人员共同审议并讨论《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仲裁案件审理指引》,为今后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仲裁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最后,魏玉良副主任作总结讲话,对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肯定,对与会仲裁员的参与和发言表示感谢。他说,会后仲裁办将结合大家的讨论,对形成一致意见的问题整理出解决方案并印发仲裁员,同时欢迎大家结合仲裁实践随时提出争议问题和补充意见,不断完善我们的审理指引。我办仲裁员管理处、仲裁一处、仲裁二处有关同志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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