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将开展用工备案社会保险执法大检查
江门市人社局将对全市用人单位落实用工信息网上报备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情况开展大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期间,各用人单位须向江门市人社局报备用工情况,并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服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本单位全体员工的就业情况,已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报送用工信息的单位,须确保报送信息与使用员工的事实一致,否则,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江门市提出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在用工平台办理就业用工登记的要求。
在日前召开的全市社会保险“全员、足额”参保督办工作会议上,据该市人社局通报,全市工商登记企业有38608家,在用工平台办理就业用工登记注册的企业24454家,占工商登记总企业数的63.34%,其中企业在用工平台注册后办理就业用工备案的企业有15661家,只占工商登记企业总数的40.6%,未能落实《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规定的所有企业用工须全部报备的要求。根据企业用工备案人数与参保缴费实际人数对碰结果显示,已经办理就业登记备案的155661家企业未参保人员有53509人。
据悉,《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对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台账、办理就业登记和用工申报备案作了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建立、保存相关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可按未办理登记或者备案人数处以每人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去年10月,江门市人社部门开始推广“网上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开展网上劳动用工备案。
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用工状况、劳动合同管理、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劳动者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薪酬信息等。备案方案为用人单位每月1日至15日自行登录“服务平台”,通过用工申报功能办理网上用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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