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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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讯(王亚云) 近日,太白县桃川镇干部王晓晖生病住院,他除了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外,还领取了698元在职职工互助保险,王晓晖激动地说,“职工互助保险就是好,减少了我们的经济压力”
。目前在太白,像王晓晖一样领到职工互助保险的人已达33人次。 职工互助保险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职工要求,以互助互济为主要形式,在全国职工中开办的一项新型保障事业,旨在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提高广大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了缓解太白县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因意外事故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太白县总工会2013年重点在全县7镇、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中试点推出职工互助保险,县总工会积极争取筹措资金7万元分别为7镇各配备1万元经费用于办理职工互助保险及文化活动。
据太白县总工会副主席郭俊峰介绍,参加职工互助保险会费标准为每人95元,保障期为一年,参加职工互助保险的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职工互助保险可按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进行报销。目前,太白县共为735人办理了职工互助保险,收取保险金额72215元,共赔付33人次,赔付金额达77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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