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尘肺病农民状告省社保局
尘肺病农民告甘肃省社保局“先付”百余万元被驳回。昨日记者获悉,古浪尘肺病患者赵文海状告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行支付工伤保险一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今年初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赵文海的诉求。
宣判后,赵文海不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这起甘肃省首例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诉讼案仍在二审审理之中。状告省社保局要求先行支付143万工伤保险据赵文海诉称,他自1998年3月起,在甘肃某地质勘察院下属的玉门镇昌马金矿打工,在金矿工作6年,从事的工种为风钻工,由于当时的工作环境恶劣,粉尘特大,金矿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2004年他出现了胸闷、咳嗽、乏力等症状。直至2011年,古浪县政府对全镇从事过该工种的人进行再次体检后,他才得知自己患有尘肺病。
赵文海称,在过去的3年里他一直在维权,打了几年官司,仍没有拿到赔偿款。2013年7月26日,赵文海将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省社保局向他先行支付143万余元的工伤保险待遇。一审判决所请事项非省社保局职责被驳对此,今年初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第三人甘肃某地质勘察院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目前在兰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没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的工伤保险工作由甘肃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理。因此,原告所请事项并非被告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责。法院审理还查明,赵文海于1998年3月至2004年在地勘院设在玉门的昌马金矿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尘肺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3年3月28日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赵文海受到职业病伤害,属工伤。
赵文海于2013年5月4日向地勘院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地勘院未向其支付。尘肺病农民状告用人单位案暂时中止审理另外,记者了解到,赵文海于今年初将用人单位地勘院起诉至兰州市城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地勘院支付其工伤医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2014年4月10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审理本案。法院认为,原告赵文海要求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履行社保先行支付法定职责为由,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作出行政判决书,原告不服提出上诉,现此案正在上诉审理过程中,而本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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