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二为一好处多
“以前生病不敢轻易到城里医院,现在俺和城里人一样报销,不再担心住不起大医院了。”今天下午,在位于广饶县大王镇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办理出院手续的大王镇北郭西村村民郭百亮对记者说。今年64岁的郭百亮前不久因冠心病住院,共花费医药费40796.92元,现场报销32658.5元,个人只承担了8038.42元,这比此前的新农合报销比例至少高出10%。
今天,随着广饶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调试完成,郭百亮成为该县第一个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人,这也标志着广饶在全省率先实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全面启动。2003年,广饶县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规定,参合农民只能在乡镇和村一级门诊报销,在县城10家二级医院门诊不能报销,住院报销比例也要低10个百分点,可报销药品及诊疗目录范围只有1127种,这些成为困扰患病农民的新难题。从今年1月1日起,广饶县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二为一”,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除8万城镇职工外,全县40万农民和2万城镇居民将按统一标准缴纳保费,享受同等报销待遇。为此,政府每年至少要补贴
1.3亿元,而个人只需要按80元、120元两个缴费档次参保。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二为一,不论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广饶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双双介绍,新政策实行后,农民门诊保险范围扩大到了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住院报销费用比例由50%提高到60%,可报销药品及诊疗目录范围扩大到了2387种。以放置国产心脏支架为例,以往参加新农合的农民需自付30%的费用后,再按一定比例报销。
实行城乡医疗保险后,不需要自付,仅此一项就能多报销9000元;再按照80%的比例报销,3万元的费用个人只需要承担6000元。对于2万城镇居民来说,合并之后增加的300多个门诊报销点也带来了便利。“原先有个头疼脑热的小毛病,想到医院门诊买点药,可医保却不能报销。”城镇居民李学军说,“现在门诊和住院都能报销,医保政策更贴心方便了。”医疗保障的城乡统筹、一体化是大势所趋。
对此,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尹爱田教授认为,广饶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界限,既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应保尽保,又使原来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分类解决”变成“一碗水端平”,更好地体现了城乡居民一体化和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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