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13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坚持政府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由各级政府承担完成本地区人口计划的责任,协调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形成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良好社会环境。
②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人口计划既要从严控制,又要切实可行。
③全面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把计划生育纳入法制的轨道。在继续完善社会制约机制的同时,积极运用经济手段,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
④计划生育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幸福的家庭结合起来。
⑤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贯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做到既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又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安定团结。
⑥计划生育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水平,切实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服务。
⑦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重点抓好农村,尤其是人口大省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做好城市计划生育工作。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