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惠民政策落实
根据国家和省、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等相关政策和措施要求,海西州高度重视,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提升惠民政策落实。一、强化政策落实,加快发展养老和健康服务业。一是落实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城乡居民病有所依靠。
海西州于2013年5月1日起启动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有效防止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在此基础上,按参保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建立二次补助基金,对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助,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从今年3月起推行分级诊疗和总额预付,在保证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医疗服务的同时,核定年度医保基金支出总额,遏制医疗保险基金过快增长。
目前,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筹资水平达到54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付比例分别达到70%,80%,90%,城乡居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0万元。二是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海西州于2010年1月率先在全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缩小城乡差距,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目前,企业养老金人均标准达到206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205元。
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落实城乡低保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动态管理力度,提升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服务水平。1至5月,全州保障城市低保对象
1.2万户2.45万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24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349户
1.26万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129万元。
二是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突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1至5月,全州累计临时救助536人次,发放救助金71万元。三是落实残疾人救助政策,提升重度残疾人救助水平。根据《关于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符合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残疾人进行重新统计。经审核,全州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1812人,按照城镇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农村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争取省级资金136万元,已拨付各地。四是开展五保供养专项排查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下发《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州开展五保供养专项排查工作。2014年,全州五保供养416人,其中集中供养93人、分散供养323人。五是落实医疗救助政策,防止因病返贫。
一季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135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01万元。三、拓宽筹资渠道,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海西州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各地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过编制住房保障工作规划、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加大融资平台融资力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手段,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2014年全州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7839套(户),截至5月底,己开工建设4221套(户),开工率54%。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6339套,已开工3051套,开工率48%;农牧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500户,已开工1170户,开工率78%。2013年至今,全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入住2.3万套,农牧区保障性住房入住
1.15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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