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0个,包括:局机关、市劳动监察支队、市仲裁院、市技能鉴定指导办、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事人才中心、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高训中心、信息中心、市考试院。
二、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2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681.35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145.39万元,占2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72万元,占11.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9.24万元,占67.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费用支出145.39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下属单位出国组团3个,参与出国组团10个,共33人次参加出国培训、考察等活动,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开展海外人才引进、劳资纠纷处理机制、公营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技工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考察活动。
该项费用支出总额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因牵头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人力资源保障指挥部”工作,及受出国指标总量控制,当年经国家外专局审核通过的3个赴外国培训项目推迟到2012年出团。
该项费用人均支出比上年有一定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2年参加培训类项目的人次为23人次,占比69.7%,培训项目比考察项目要多发生培训费支出,且因培训时间较长,相应的伙食、住宿等费用价格也较高;二是赴欧、美、澳的人次为29人次,占比87.88%,路途较远,交通费用较高。
公务接待费支出76.72万元。
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根据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公务活动。主要用于局机关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接待上级工作检查指导和专题调研,接待兄弟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来深学习考察和业务交流。该项支出比上年同比下降28.8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9.24万元。
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一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价格标准,更新购置车辆1台,金额17.98万元。二是局机关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4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其他用车7辆;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公务车辆占45.37%,全年运行费支出441.26万元,比上年同比下降3.43%,平均每辆4.09万元。
三、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14.47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减少66.88万元,具体情况是:
因公出国预算138.12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7.27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61.38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5.3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4.97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数减少4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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