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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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举报和反映,目前仍有部分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发布招生广告和虚假宣传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培训秩序,存在着不正当竞争。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工作进行清理整顿。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立整立改、落实责任。 二、工作方式 组织方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直接管理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违规广告整治工作以及各区整治工作的督导。各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本区管理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 实施方式。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广告清理整顿工作,发现违规的,立即责令改正。 做好备案。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据此,备案后的招生广告,方可对外发布。未经备案,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三、整治内容 严查违规招生宣传行为,包括未经备案擅自发布广告、虚假招生宣传行为以及采取不实之词或者夸大之词,诱导、误导考生等行为。
请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于2014年12月26日将清理整顿结果报送是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特此通知。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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