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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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法》签订保险合同时,要细看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一般都采取格式化的条款,这些条款一般要经过保监会的审查和备案,作为保险客户,主要应关注如下条款内容:
1、保险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2、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90~180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大部分医疗保险单有观察期的规定。
3、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它是为了防止代理人的误导和利益夸大而设立的。
4、宽限期:是指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
5、弄清退出机制,主要是指合同关于退保的各种规定。
6、明确保险责任范围,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这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后的核心利益。同时要阅读除外责任条款。这些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几种事故状况,我们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法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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