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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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坚持将依法、公平、服务市场经济和诚实信用等原则贯穿始终,重点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一般规定部分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条文涉及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说明义务、投保人告知义务、免责条款界定、保险合同解释、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请求权、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等内容。
作者简介:奚晓明,男,1954年6月出生,汉族,江苏常州人。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处长,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2庭庭长。2004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民商事审判实践经验丰富,参与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破产法、公司法等多部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对民商法、经济法领域的理论和实务问题有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万字。北京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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