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产生与发展的条件是什么?

(一)自然条件 人身保险产生的自然条件就是人身风险。自人类产生以来,始终对自然界进行着不懈的认识与改造活动。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人们发现面对生、老、病、死等人身风险,求助于神灵或英雄人物并不能得以消除,于是产生了“积谷防饥”、“居安思危”的思想,开始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减轻人身风险对人们正常生活的影响。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可以消除一部分人身风险,但也可能带米新的风险,人身风险将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
(二)经济条件
人身风险的客观存在促成了后备思想、保险思想的产生,但商业保险制度的建立还需要相应的经济条件。剩余产品的增加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现代人身保险发展的经济条件。因为任何对损失进行补偿的后备基金,不管它是实物形式还是货币形式,都只能来源于剩余产品。因此只有在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存在满足人类生活必需以外的剩余产品,才具有补偿损失的物质基础,使保险经济补偿方式成为可能。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生产规模和市场范围日益扩大,人们支付能力相应增强,出于风险管理的需要,对人身风险的防范提出制度化要求。
(三)技术条件
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是人身保险产生的基本条件,但要保证人身保险的健康稳定发展,还要求有相应的技术条件。人身保险发展的技术条件是保险精算。保险业,无沦是人寿险还是非寿险,在其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都需要在各个环节和各种层次上作一系列的决策,包括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提取适当的准备金、确定自留风险和安排再保险、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等等。这些核心经营问题的解决依赖于保险经营的技术基础——保险精算。
所谓精算是利用数量模型来估计和分析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对财务的影响。保险精算就是以数学、统计学、金融学、保险学及人口学等学科的知识和原理,去解决商业保险中需要精确计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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