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的梅州社会保险
改革时间早:梅州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1985年开始。制度实施齐:目前,全市已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制度。
覆盖人群广:至2014年9月底,全市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含企业离退休)93.49万人、已参加失业保险24.11万人、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42.42万人、已参加工伤保险28.07万人、已参加生育保险27.67万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6.72万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41.97万人。保障功能强:①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养老金、一次性养老待遇、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目前全市有22.6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达1277元。②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按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含补充医疗保险)为33万元,同时还建立了18种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并实现了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异地(广州6家医院)就医联网即时结算。③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求职补贴、就业和创业鼓励、技能鉴定补贴等。目前全市有0.34万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标准808元)。④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目前全市工伤伤残津贴月人均1421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1057元、护理费月人均831元。⑤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男职工假期津贴、三道防线(婚检、产检、新生儿疾病筛查)、地贫基因检测补助等。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月标准8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死亡丧葬补助金等。
目前全市有52.22万人领取养老待遇,月人均养老金达107.65元。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一次性定额补助、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大病保险等。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为26万元或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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