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保险“高保低赔”仍存在
近日有报道称,广东的朱先生以13万元价格购买了一辆原价29万的二手车,却被要求以新车价格购买保险,而实际处理车险时保险却按照旧车价值来赔偿,车主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且胜诉,这种高保低赔的情况,是否有违公平原则,成都市场是否存在呢?
首先记者走进了成都市一家规模较大的专门销售二手车的店铺。记者在店里以顾客身份看上了一辆原价28万,现价为19万的二手车,并询问了购买保险的相关事宜。
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通过他们店购买二手车保险,按揭买车只能按照新车价格来购买二手车保险,而实际理赔却按照旧车的价值来计算;若全款购车就可以按照旧车价格购买保险,则不存在高保低赔情况。记者以车价太高离开了现场,接着,记者又来到了成都市另外一家二手车市场,经过查看,记者发现,这家二手车市场里面有一个二手车保险业务直销部。随后,记者走了进去,表示要给自己的二手车购买保险,记者得到了与之前相同的答案。
“这个不是保险公司规定,这是保监会规定的,肯定按照新车价格来,因为你换那些零件都是按照新车的价格来的。”
对方表示,如果按揭买车则要按照新车价格购买保险。不过,对于以新车价格购买保险的二手车出事故之后的理赔,这边的回答和之前记者听到的回答却不一样,是按照新车的价值来赔。
记者在成都共走访了三家二手车市场,其中只有一家明确给记者表示,二手车要按照新车价格买保险,而实际理赔却只能按照旧车价值,而对于这种高保低赔的现象记者咨询了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林忠群说:“高投低赔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肯定是无效的,因为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部分无效,这是保险法的规定。”高投低赔有违公平原则,买的新车保险却按照旧车来,咱们车主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或者让其退还多余的保费。
而对于高保低赔这样的遭遇,广东的朱先生并没有自认倒霉,而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且胜诉,法院依法支持了车主的全部赔偿请求。律师也建议,如果您购买二手车一旦遭遇高保低赔,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记者也要提醒电视机前的各位,在给二手车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询问清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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