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684
2月9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云南省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本次调整,是自1994年4月1日云南省施行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以来,第11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也是2010年后的第5次调整。
2月9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云南省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本次调整,是自1994年4月1日云南省施行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以来,第11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也是2010年后的第5次调整。
调整的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为:一类区(除东川区在外的昆明市所辖各区和安宁市)分别为每月953元、1046元、1138元;二类区(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余县级市)分别为每月820元、926元、1019元;三类区(其余县)分别为每月709元、801元、894元。
本次调整后,云南省的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将达到每人每月922.9元,最高为每月1138元,最低为每月709元,比2014年增长15%。与以往比较,2015年平均每月922.9元待遇标准是1994年(平均每月75元)的12.3倍,比2011年(平均每月525.6元)增长了75.6%。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