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基本等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一,基本养老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该法总结二十多年来中国改革的经验,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基本模式、资金来源、待遇构成、享受条件和调整机制等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并规定了病残津贴和遗属抚恤制度。根据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一重大实践进展,该法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制度作出规范。此外,该法还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为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法律基础。第二,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该法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资金来源、待遇项目及享受条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了原则规定,并授权国务院规定管理办法。第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已经比较成熟。
该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分别单独成章,对其覆盖范围、资金来源、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等作了具体规定。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