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将从20%调整至22%
从今年7月开始,外来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将从20%调整至22%。企业该如何申报2012年度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员工的缴费工资如何确定?如不按规定申报又会有什么后果?独立个人的申报程序又该如何进行……昨日上午,嘉宾接热线专题栏目就“社保缴费年度基数的申报问题”,邀请市地税局工作人员黄亦发,为市民详细解疑释惑。 又是一年申报时,2012社保缴费年度基数申报将从5月10日延续至6月23日。
虽然申报程序和对象没多大改变,可由于去年《社会保险法》的正式实施和外来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申报要求有了些许变化。 6月1日嘉宾接热线期间,许多读者纷纷来电,咨询的焦点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产生了怎样变化;如果企业不自主申报,将会面临什么问题。嘉宾一一做了详细解答。 外来工缴费比例上调 个人部分保持不变 按照《厦门外来员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从今年7月起,外来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将有所调整。单位和个人的比例各做了哪些调整、非外来员工的比例是否有变以及其他社保标准是否变更等,是不少读者询问的热门话题。 嘉宾介绍,从今年7月起,外来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将从20%调整至22%。个人缴费比例仍是8%,单位缴费比例则从12%提高到14%。本地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并无更改,其他社保内容的缴费比例同样未做修改。 嘉宾补充说,外来员工包括按外来员工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和外籍务工人员。 未自主申报的单位 员工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的110% 去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对社保费的征缴做了详细规定。昨日上午,一些用人单位特意来电咨询,万一错过了自主申报的规定时间,2012社保缴费年度基数将会如何确定。 嘉宾表示,用人单位若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则直接确定为职工上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如果调整后仍需变更,需经税务管理员逐一审核员工工资后,再确定其实际缴费基数,并依法结算。 以往在申报期间,对于未自主申报的用人单位,总要多次催缴。嘉宾介绍道,其实年度基数申报手续很简单,有多种途径可办理,希望用人单位都能自主申报。 社平工资提高 社保年度缴费金额上涨 前段时间,厦门市人社局、市统计局联合发布了2011年度全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从3357元提到了3842元。 嘉宾说,随着社平工资上涨,今年7月起社保年度缴费金额将会随之上涨。如,本市户籍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最低缴纳标准从原来的443.12元提高至507.14元。 温馨提醒 申报员工工资以实际收入为准 不少读者来电询问,在为外来员工申报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时,到底按哪个工资标准申报。因为有些用人单位,会按照最低工资进行申报,而不是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嘉宾说,最低工资绝不是政府规定的企业在岗外来员工缴费申报基数。政策明确规定,社保申报缴费基数是以每位职工上年度实际收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的。换句话说,如果上年度平均每月实际收入是3000元,那么,即使身份是外来员工,单位也应以3000元为申报缴费基数标准,而不能以最低工资为标准。 社保险种不止一种,依据政策不同,其缴纳标准也不尽相同。针对外来员工而言,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确实是以最低工资为标准,医疗保险是按社平工资的60%作为基数,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则是按照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那么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该如何计算?嘉宾说,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即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据了解,由于各种原因,有一些用人单位对外来员工是以最低工资作为社保申报缴费基数的。嘉宾说,员工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可以立刻向地税部门举报,或拨打热线12366。而在关于社保问题的各种投诉中,缴费基数不足正是反映最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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