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081-0388

关于举办黑龙江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宜的通知

朵熟
1.5K
前言:保监会网站为贯彻执行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提高全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管人员依法合规经营能力,促进我省保险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举办黑龙江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我局将安排不能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参加下期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保监会网站为贯彻执行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提高全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管人员依法合规经营能力,促进我省保险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举办黑龙江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2010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为期3天。
三、培训地点:龙堂大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99号)。
四、培训内容:宏观经济形势、新《保险法》、《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及司法案件有关工作、财产保险监管制度及案例评析、人身保险监管制度及案例评析、《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解读及案例分析、黑龙江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指引。培训后将进行保险法律法规测试。
五、培训费用: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收取,培训费为1000元/人,包括场地费用、师资费用、培训期间午餐费用、材料费、印刷费等费用。住宿费用由参训人员自理。
六、各机构应于11月17日16时前将《报名回执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以书面方式请假。我局将安排不能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参加下期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11月25日14:00至17:00到培训地点一楼报到,同时缴纳培训费,领取培训材料。
七、保险法律法规测试范围包括《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测试题型包括单选、多选。

- THE END -
字数:665
来源: 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80542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78451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大黄蜂13号(旗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额外赔付高
67541
守卫者7号
重疾多次赔、可选纯重疾保障
67451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512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3152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