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我国拟强制征收五项社会保险;南京实现统一征收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15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草案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应当办理缴费申报,并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其可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缴费,也可以委托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代扣。根据草案,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一是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用人单位欠缴之日起10日内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二是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查询其存款账户,根据查询情况报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决定,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并将划拨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该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协议以及担保财产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置方式。四是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或担保期满仍未能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南京已实现“五险”统一征收“我们南京已经实现了五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收,且是由地税代扣的。”
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是强制企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但是从全省来看,确实存在着部分企业少缴、漏缴险种的现象,“各地也在查,一旦发现,将予以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该人士提醒,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记者从《2010年度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了解到,去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21.8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1.2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48.26万人,城镇居民参加城镇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01.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53.7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05.5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086.44万人。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